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5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评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青岛立见诊断技术发展中心研制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符合要求,现发布该制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4月3日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4月8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4月7日21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叶城县一养猪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该养猪场存栏生猪341头,发病39头,死亡39头。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目前,上述措施均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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