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董事长温志芬的办公室长期挂着一幅字画,上书“发挥自身的能力,于社会有点作为”。在这位国家级龙头企业掌舵人看来,这是公司创始人温北英所秉持的企业初心,也是温氏股份至今仍秉承的初心。
成立于1983年的温氏股份,1986年开始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进行生产,到2017年,在全国已经有5.54万个合作农户(家庭农场)。近十年(2008-2017年),温氏合作家庭农场获利超400亿元。
在第十四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的与会专家们看来,“温氏模式”有力地带动了农户发展,并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户共享发展成果。在乡村振兴中,“温氏模式”值得推广。
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在贵州深入调研“温氏模式”后,对“温氏模式”赞不绝口,认为“是企业带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成功样本,非常符合我国国情”。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特意深入调研了温氏股份在贵州的养殖基地。在他看来,温氏股份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有着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把“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升级为“公司+家庭农场”的新模式,意味着合作农户的生产规模扩大,标准化程度加强,实际上是让小规模农户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化。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名誉院长徐勇用“共生关系的典范”来形容温氏股份和其养殖户的关系。在他看来,小农户有精耕细作、自我负责的天然优势,企业则有集聚现代要素的天然优势,两种优势叠加共生,两者获得共同发展。
“‘公司+农户’这个模式的关键点是公司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温志芬指出,即使在最危难的时候,温氏股份也信守承诺,承担市场风险。如2017年,尽管温氏股份养禽业亏损约20亿元,但合作养户的收益仍达到14亿元。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能否实现有机衔接,关键是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种养户的收入是否能不断增加。在张晓山看来,“温氏模式”的分配机制不仅考虑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也注重养殖户的利益。
柯炳生强调,企业的收益不是抢农民的收入,“而是把这个饼做大,分配的时候要有一个合理分配的机制”。
温氏股份采取“温氏模式”在全国各地开展精准扶贫,通过投资养殖项目,创造就业机会,提高贫困户的专业技能,让贫困户成为合作农户,或者聘请贫困户做一些简单的非技能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或者将项目的收益分给贫困户,从而达到精准脱贫的效果。“温氏模式”在全国农村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张晓山看来,最能体现温氏股份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是,“温氏模式”让部分养殖户成为创业者和潜在的农业企业家,这是“温氏模式”对社会、对农业、对农村很大的贡献,“‘温氏模式’有可能成为农业企业家的孵化器,促使合作农户由单纯的生产主体逐渐成为市场主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近年监测全国3000家家庭农场,该所党委书记杜志雄指出,监测结果表明,很多家庭农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周边的小农户提供生产服务,逐渐成为市场主体。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邓大才曾在广东对温氏股份进行深入调研,在他看来,“温氏模式”是一种建设性的模式,不仅发展农业,也建设农村,还培育农民,“且参与到村庄的治理,作为一种治理主体经营村庄,是最高级的企业下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