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目前大力倡导供给侧改革,也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矫正生产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各要素生产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提出农业供给侧改革,也要求调整农业结构,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有效性,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目前养殖业尤其是养鸡业亦存在产品生产与消费者需求不匹配的问题,需要大力进行供给侧改革。早在2011年,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即盐酸克仑特罗)被曝光后,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但是,2017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调查表明,一些饲料企业为了提高产品销量,往饲料里非法添加各种“禁药”。这些违规添加的药物,多数为抗菌促生长用途。含有违规添加物的饲料被长期连续使用,一方面,会促使病原生物产生耐药性,形成所谓的“超级细菌”,如果某些耐药基因转移到人的病原微生物上,还会导致人类无法有效抵御某些疾病;另一方面,这些违规添加物还会残留在肉里,轻则影响肉质风味,不受消费者欢迎,重则危害人类健康。因此,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行为。
1、鸡球虫病的药物防治方案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风险
鸡球虫病是一种全世界广泛流行的常见病,在集约化养鸡生产中,如果防治措施不当,每批鸡都或迟或早、或轻或重地发生。虽然发生球虫病后造成的死亡不多,但由于球虫寄生于鸡肠黏膜,病鸡即使治愈,肠道损伤引致的原发性及继发性肠炎也会导致消化吸收功能紊乱,生长发育受阻,增重减缓和饲料报酬下降。据报道,全世界每年因鸡球虫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0亿美元[1]。所以,球虫病是一种可严重影响养鸡经济效益的疾病,其防治工作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目前药物防治和免疫预防是防制球虫病的两种主要手段。药物防治方案是依靠在饲料中长期添加预防剂量的抗球虫药,目前我国农业部规定允许在饲料中添加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共有32种,其中有17种是抗球虫药物。虽然可以使用的药物种类很多,但是有些药物由于合成工艺较复杂、毒性大、耐药性产生较快、抗球虫效果不佳等原因而未被广泛使用,常用的抗球虫药只有十多种。而且,自1992年至今,一直没有全新的抗球虫药被成功研发和推广。而常用的抗球虫药由于使用时间长,球虫耐药性严重,仅靠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不能完全防控鸡球虫病。鸡球虫病高发地区的养户一般在鸡的易感天龄还要使用2~3次治疗性抗球虫药物才能较好地防控球虫病,导致球虫病防治药费成本高达总体药费开支的1/4~1/3。在常见的十多种鸡病中,也只有鸡球虫病的防治是采取从小鸡到大鸡全程于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的用药方案,而其他疾病则是根据其发生与否,仅作数天的投药防治。因此,抗球虫药被当作饲料添加剂长期连续使用,以及发生球虫病后的投药治疗,这种双重及持续用药,使得抗球虫药成为药物残留的主要贡献者。药物残留对人体有多种危害,抗生素类药物可引起人类发生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且使细菌产生耐药性,给临床上感染疾病的治疗带来困难;人食用有药物残留的食品,可导致肠道菌群失调,致病菌大量繁殖,危害人类健康。在鸡饲料中限制或禁止抗球虫药的添加,会大大减少鸡肉产品中的药残风险。
2、鸡球虫严重耐药,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作用有限
在我国,鸡球虫田间分离株的耐药性十分普遍,多重耐药和交叉耐药明显。汪明等对从北京、天津、山东和广东4省市10个鸡场分离的10株柔嫩艾美耳球虫进行调查,发现30%的虫株对马杜霉素和妥曲珠利有耐药性,40%的虫株对拉沙里菌素有耐药性,70%的虫株对盐霉素有耐药性,80%的虫株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有耐药性[2];韩谦和刘群等证实山东聊城、诸城及潍坊地区的鸡混合球虫对盐霉素、拉沙里菌素、莫能霉素、马杜霉素、常山酮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耐药性[3-5];广东省农科院兽医研究所对广东省柔嫩艾美耳球虫耐药性进行了调查,发现82.2%的虫株对地克珠利有耐药性,88.8%的虫株对球痢灵有耐药性,95.2%的虫株对马杜霉素有耐药性,100%的虫株对氯羟吡啶、氨丙啉、盐霉素、拉沙里菌素和森杜拉霉素有耐药性[6];黄兵等对采自上海市9个县区10个鸡场的球虫对6种抗球虫药的耐药程度进行调查,发现莫能霉素、氯羟吡啶、氨丙啉出现完全耐药的比例高达67%~80%[7]。广西玉林某大型养殖公司曾做过对比试验,在球虫病高发季节于该公司一半鸡群的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另一半鸡群的饲料中不加抗球虫药,结果两者发生临床球虫病的情况基本相同,后来该公司全部停止在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相关调查研究及生产实践都证明,在当前我国鸡球虫严重耐药的情况下,饲料中添加抗球虫药所起的防治作用效果有限。
3、与药物防治相比,疫苗免疫预防优势明显
在过去的数十年间,鸡球虫病的防治主要依赖抗球虫药物的使用。但是,这种传统的防控手段存在不少问题:(1)抗球虫药被当作饲料添加剂长期连续使用容易导致球虫对药物产生抗药性,影响抗球虫药的使用效果及使用年限,而研制开发新型抗球虫药的费用巨大,制药厂家考虑到巨大的成本投入,以及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逐步放弃了新型抗球虫药的研发。所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世界都没有全新结构成分的抗球虫药上市了。(2)由于抗药性的存在,虽然采取轮换用药、穿梭用药,甚至联合用药等方式在饲料中预防性地添加各种各样的抗球虫药,但鸡球虫病还是频频发生,需要额外投药治疗,增加养鸡成本,而且多种抗球虫药的联合使用还存在超限超量的违规添加问题。据统计,每羽肉鸡需要的抗球虫药费为0.15~0.20元。(3)许多抗球虫药物会残留在鸡肉和蛋中,影响鸡肉和蛋的风味,危害人类健康。(4)不少抗球虫药物如磺胺类药物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日本等国家禁止生产此类药物,欧盟也已开始限用甚至完全禁用抗球虫药,韩国亦效仿欧盟,于2011年起全面禁用抗球虫药。(5)对于家禽出口企业,检测家禽肉和蛋中抗球虫药物残留成了家禽出口的关卡,曾发生多起出口鸡肉被检测到有抗球虫药残留而被退回或被销毁的事件。所以,传统的鸡球虫病药物防治手段逐渐陷入困境,探索其替代方案已成当务之急。其中,最切实可行的手段是疫苗免疫预防。与抗球虫药相比,应用球虫疫苗具有五大优势[8]:一是没有抗药性问题,防控效果更有保证;二是没有药物残留问题,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彻底解决生产制造和使用抗球虫药带来的污染问题,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四是多价疫苗提供的全面保护,很好地解决了药物防治只注重急性球虫病而忽视亚临床球虫感染的弊端;五是减少药费开支。因为目前使用球虫疫苗药费不到0.10元/鸡,比使用抗球虫药至少节省0.05元/鸡,降低了用药成本。
4、免疫预防替代抗球虫药防治鸡球虫病条件成熟
早在十多年前,我国就批准了某公司的鸡球虫疫苗的注册许可,但由于该疫苗为强毒活疫苗,使用时还需抗球虫药来控制疫苗反应,而且没有适用于我国肉鸡养殖生产实际的配套免疫接种方法,所以,该疫苗引进中国十几年来,只在部分地养肉种鸡中使用,未能在养殖数量巨大、深受球虫病困扰的肉鸡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而国产的佛山正典公司的鸡球虫疫苗于2008年上市后,由于是弱毒疫苗,而且有配套的均匀免疫接种方法,迅速赢得用户高度认可。从使用球虫疫苗的鸡品种系列看,包括了祖代种鸡(以北京爱拔益加家禽育种有限公司为代表)、父母代肉种鸡(以正大集团10多个肉种鸡公司为代表)、黄羽肉鸡(以温氏集团为代表)和白羽肉鸡(以圣农发展公司为代表);再从养鸡企业来看,目前正典球虫疫苗在温氏集团、圣农发展、江苏立华、正大农牧、海门泰森、亚太中慧、中粮集团、江苏三德利、湖南双佳、广西春茂、广西富凤等100多家大型养鸡企业得到了广泛使用。上述企业中许多是养鸡行业的标杆性企业,其对产品及技术的引入有一套严格的考核和准入制度,不成熟的产品及技术很难进入这些企业,球虫疫苗及配套应用技术获得这些企业的认可,说明产品及技术过硬,应用前景广阔。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饲料中抗菌抗球虫药物的添加将受到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或地区政府的严格限制,而且获得诸多食品巨头的积极响应,纷纷推出大量绿色无抗肉食制品。2006年,欧盟全面禁止在饲料中使用促生长类抗生素;2014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公布行业指导性文件,计划用3年时间禁止在牲畜饲料中使用预防性抗生素;2016年我国农业部发布的2428号公告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硫酸粘杆菌素。由此可见,无抗饲料是畜牧行业的发展趋势。在国家大力倡导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选择一种更加安全高效的方法,也就是用疫苗免疫替代药物防治球虫病的新思路将成为许多业界朋友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王欣, 汪曼丽. 球虫病防治的新途径—安全、有机的绿源素[J]. 中国动物保健. 2006, 7:34-35.
[2]汪明, 孔繁瑶, 殷佩云,等. 10株柔嫩艾美耳球虫对四种药物的抗药性检测[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1996, 1(5): 110~114.
[3]韩谦, 刘群.山东省聊城地区肉鸡球虫的耐药性调查[J] .寄生虫与医学昆虫学报, 1999, 6(2):84-88.
[4]韩谦, 刘群, 张荣春.山东省诸城地区肉鸡球虫的耐药性调查[J] .中国兽医学报, 1999, 19(1):40-42.
[5]刘群, 韩谦, 蒋金书, 等.山东省潍坊地区肉鸡球虫的耐药性调查[J] .畜牧兽医学报, 1999, 30(2):187-192.
[6]彭新宇, 蔡建平, 魏文康, 等.广东省鸡球虫的耐药性研究进展[J].广东畜牧兽医科技, 2001, 26(3):11-14
[7]黄兵,赵其平,吴薛忠,等.上海地区鸡球虫对六种抗球虫药的抗药程度研究[J].中国兽医寄生虫病,2001,9(4):1~7
[8]翁亚彪.鸡球虫病疫苗应用前景[J].养禽与禽病防治,2009,1:2~3
○作者:谭志坚、谢德华、郑瑾昭、林瑞庆、翁亚彪
○来源:《中国禽业导刊》2017年第9期